新加坡向来对引渡协议和安排持开放态度,但会慎重地看待有关课题。
律政部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昨天回答工人党主席林瑞莲(阿裕尼集选区)有关引渡的提问时说,引渡程序消耗很多资源,这方面的要求若大,可增加政府机构和司法系统的负担。
“更重要的是,引渡安排如果没有足够的保护措施,将对新加坡人构成威胁。”
她指出,要扩大网络,不是单看数据而已,因为商讨引渡协议涉及许多复杂事项,得视相关安排对双方是否有利,而双方司法制度和程序的差异是否能合理化。
我国目前与43个国家和地区有引渡协议,其中包括美国。我们也与印度尼西亚签署协议,但还在等印尼方面核准协议。
林瑞莲询问,亚细安国家有不同的司法制度,它们不打算推行涵盖所有亚细安成员国,并获各国相互承认的逮捕令?
她举加拿大籍男子大卫·罗奇(david roach)为例,认为这类嫌犯逃到邻近的亚细安国家躲避制裁,无法让人接受。
罗奇前年7月涉嫌在渣打银行荷兰村分行恐吓职员,劫走约3万元后逃到泰国曼谷。他没申报携巨款入境而判坐牢14个月。我国警方曾向曼谷当局提出引渡要求,却因两国无引渡条约而遭拒。
罗奇今年1月刑满出狱,被驱逐出境遣送回加拿大,同日途经英国时被逮捕。
林瑞莲也想知道,政府是否会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签署引渡协议。
英兰妮说,虽然没有亚细安国家之间相互承认的逮捕令,但我国与马来西亚和文莱都有特别的引渡安排,能迅速交出潜逃的嫌犯。
所有的亚细安国家都是国际刑警(interpol)的成员,这为国际执法合作提供平台。
新加坡正与其他亚细安伙伴积极商谈一个亚细安引渡协议范本,希望能尽快完成和落实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