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2日电 据港媒2日报道,香港一男子因不忿同居女友提出分手,趁其回家收拾个人物品时对她实施强奸。该男子早前承认一项强奸罪,2日在高院被判囚4年。
案情指,事主与被告拍拖约22个月後提出分手,被告得悉後变得非常激动。2016年12月12日,两人在被告单位附近的公园见面,被告多次要求复合被拒。事主要求到单位取回个人物品,被告本来承诺会站在屋外等候事主收拾物品。但当事主上楼後,被告随即锁上门,并对其实施强奸。
辩方指,被告於香港一家酒店任职厨师,有非常成功的事业。被告在还押期间努力装备自己,并决定忘记过去。辩方指被告非常後悔,并向代表大律师保证,出狱後若再次遇上事主,他必定会跑走,免生事端。
法官判刑时称,明白被告面对女友提出分手时感到心碎、愤怒及心痛。现时不少年轻男女都可能面对同一问题,但无论如何被告也无权作出案中的行为。
法官表示,当被告违背诺言、跟随事主入屋开始,显出被告已决定与事主发生性行为。事主的创伤报告显示虽然她没有因案件感到困扰,但事後很痛苦和惊慌。法官最终判被告监禁4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