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3月1日电 据香港商报网报道,前立法会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及其3名助理,涉嫌於去年11月未经准许下闯入立法会会议厅及会议室,5人否认参与非法集结和企图强行进入的交替控罪。控辩双方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完成结案陈词,裁判官将案押後至5月11日裁决。
控辩双方今日完成结案陈辞,控方认为被告於案发当天用了“极端武力”;但辩方指保安阻挠议员进入会议室,被告使用的是合理武力。
控方指出二人当时身分已不是立法会议员,他们如何看待自己身分与罪行无关痛痒,二人没有进入会议室开会的宪法权利,又强调案中被告使用了“极端暴力”。裁判官提出张子龙的行为较不明显,但控方指众被告为同一夥人,他们结集为一夥才能冲击,故各人有共同罪责。
辩方则称,议员从当选那天起,已拥有议员资格,并再次重申“DQ案”为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性质有别,终院判辞的追溯力不应用於此案,保安阻挠议员进入会议室开会属非法行为,故二人使用的是合理武力。
5名被告依次为梁颂恒(30岁)、游蕙祯(25岁)、杨礼康(24岁)、锺雪莹(25岁)及张子龙(2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