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成立
·一些律师认为它的成立目的是为了“阉割”律师公会、更紧密监视律师以及分化专业,拒绝付费或踏入会所以示抗议
·新加坡法律学会法令生效,赋予学会更多权限,目的是让四大法律支柱——法院、律师、法律服务和学术界更团结
■1989年
·学会餐馆(academy restaurant)开幕
·出版期刊
■1990年
·时任总理李光耀应邀为设在市政厅的法律学会办公室开幕
·举办首个研讨会
■1992年
·出版“singapore law reports”(《新加坡法律报告》)
■1994年
·举办首个常年讲座
■1995年
·推出“新加坡法律的发展”五年研讨会
·法律学会(修正)法令生效
■1996年
·从总检察署接过法律电子资讯库“lawnet”(法律网)
■1997年
·委任首批12名高级律师
·成立“singapore mediaton centre”(新加坡调解中心)
·为本地住宅和商业房地产提供保证金保管(stakeholding service)服务,也提供宣誓和文件认证服务
■1998年
·举行法律工作坊
■2000年
·最高法院启用电子入禀系统并引入“法律网”
■2002年
·买下《新加坡法律报告》出版权,为每篇高庭判词批注
■2005年
·与新加坡调解中心一起搬入最高法院新大厦。学会餐馆缩小规模后改名“academy bistro”
■2007年
·成立学会出版社(academy publishing)
■2008年
·推出集合最新判词、法律新闻、最新法律、评论等的免费平台——singapore law watch
■2010年
·1965年至2002年高庭判词结集出版
■2013年
·举行认识法律周(law week),提高公众对无偿服务的意识
·邀请法官等司法人员参与慈善演出,为黄丝带计划的助学金筹得30万余元
■2014年
·关闭经营25年的学会餐馆
■2017年
·推出专家认证制度和法律业培训与教育架构(legal industry framework for training and education)
■2018年
·斥资2070万元,在最高法院大厦毗邻的雅达辉购物中心(the aldephi)设立新会所
·推出未来法律革新计划(future law innovation programme),协助律师事务所掌握科技
·举办第25届常年讲座,大法官梅达顺是首个新加坡籍主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