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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工作网专讯】移民局(bi)再次提醒本国的注册外国人,立即前往该机构的任何办事处,并在3月1日或之前完成常年报到。
移民局长海梅·莫伦特(jaime morente)于周三(31日)发表声明,警告那些不遵守规定的人士,可能因违反本国的外国人登记法而被处以罚款或被起诉。
他说常年报到的期限是不可延长的。
与此同时,莫伦特还建议尚未进行报到的外国人,为了避免不便,不要等到最后期限才去办理。
他还鼓励外国人到移民局指定办事处报到并缴纳费用,办事处名单可在该局的网站上查阅。
1951年外国人登记法要求所有在移民局注册的外国人,需在每个日历年的前60天内亲自到任何指定的移民局办事处报告。
移民局注册的外国人指的是已经获得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的外籍居民,也是外国人注册卡(acr i-card)的持有者。
另一方面,移民局外籍人员注册办公室负责人里卡斯(jose carlitos licas)表示,每个申请人应该支付300披索的年度报告费和10披索的法律研究费。
如果外国人通过该局的2018年度在线系统进行预约,则必须出示其原始的外国人注册卡和他的确认号码。
里卡斯说,对于目前在国外的外国人,他们应在返回国内之日起的30天内进行报到,提供他们持有的有效再入境许可证。
对于14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其家长或监护人有责任代为报告。
民众可以从移民局网站(www.immigration.gov.ph)上,下载有关2018常年报到的申请表格,指南和信息。
【注意】移民局提醒外侨:3月1日前须办理常年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