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25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地区“监察院”25日引述“交通部”资料指出,台湾平均每天有近8人死於交通事故,对於高密度的车祸伤亡,有监委已申请主动调查“交通部”推出的保障交通安全措施能否达成目标。
“监察院”指出,根据“交通部”统计资料,台湾近4年交通事故死伤人数每年约40万人,以2016年为例,交通事故後30日内死亡人数达2877人,形同每天有近8人死於交通事故。为改善车祸伤亡密度过高情况,“交通部”已研议加强驾驶执照的训练、延长上课时数、结合民间组织与志工下乡宣传交通教育及交通执法等措施。
监委表示,每增加一位车祸死亡民众,推算社会成本增加约新台币1600万元;每增加一位车祸受伤民众,社会成本增加约100万元。以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819人及受伤41万3229人数估计,社会成本增加金额达4423亿3300万元,损失巨大,不容小觑。
面对高密度车祸伤亡情况,及巨额社会成本,“监察院”表示,有监委已申请主动调查“交通部”等相关单位所提出的保障交通安全措施,是否能够确实达成既定的政策目标;有无参照其他地区模式,将事故多发路段的高风险特质标示并公告,抑或改善事故多发路段的周遭环境与限制车速;并定期督促相关权责机关重视交通问题,确保民众“行”的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