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17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复兴航空公司2014年於澎湖发生坠机空难,被民航局裁罚新台币300万元。兴航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判决兴航败诉,仍可上诉。
复兴航空2014年7月23日晚上7时由高雄飞往澎湖的班机,降落时在跑道附近的澎湖县湖西乡西溪村发生坠机空难,造成机上人员48人死亡,10人重伤,另外波及11栋民宅,5人轻伤。民航局调查後,发现班机正副驾驶有严重操作疏失,认为兴航未落实飞航人员的标准操作程序训练及未善尽安全管理责任,依民用航空法处新台币300万元罚款,并要求立即改善。
兴航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飞行高度依赖飞航人员的经验及临场判断,为飞航人员的独立作为,遭遇紧急状况下更是如此,实非公司所能干预,自然不能归责公司。
承审合议庭审酌後认为,民航局查出兴航有安全管理系统、飞航操作品质保证系统、驾驶员训练考核标准等7大项14小项缺失,均与飞航安全及飞航作业管制有关,足见兴航未落实飞航安全及飞航作业管制的责任。
合议庭指出,民航局认为本次空难的重要因素,是正副驾驶员未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操作及天气突然变化;检察官侦查後,亦认定正副驾驶的过失是肇事原因之一。驾驶员有严重操作疏失,与兴航未落实标准操作程序训练,有因果关连性。民航局考量兴航违规情节重大,造成多人伤亡,亦重创台湾民航安全形象,影响重大,裁罚300万元,合法有据,当天驳回兴航诉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