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17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立法院”去年底通过修正《政党法》,对政党提出多项要求,不少小党面临冲击,台湾“内政部”17日表示,已收到两个小党的解散申请。据报道,按照新规,台湾300多个政党中,最终逾九成将被解散。
修正後的《政党法》明定政党不得经营或投资营利事业,政党补助款门槛由现行得票率3.5%降为3%。此外,要求已备案成立政党须一年内完成法人登记;每四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或党员代表大会;不得连续4年未推荐候选人参选公职,否则可废止备案。
在台北及新北地区活跃的台湾机车党,以财务困窘,党务难以继续推动为由,报请准予解散。党主席董建一表示,《政党法》的规定,对小党来说,要贯彻实在有极大困难,民进党强推立法,过程却没有徵询小党意见,限制小党与平民参政、发声机会。
据了解,机车党不是第一个申请解散的政党,台湾平民民主党也已经申请解散,“内政部”民政司表示,目前两个政党的案子都在处理中。对於限制小党的说法,“内政部”表示,派人参选是政党成立的基本目的,若无法派代表参选,有退场机制也是合理的。
有学者也表示,台湾现有300多个政党,但长期以来多数都没有推出候选人,甚至打着政党旗号做其他事,都不是应有常态,对政党管理仍有必要建立退场机制。
据报道,台湾成立政党门槛不高,100人以上就可以成立政党,根据“政党不得连续4年未推荐候选人参选公职”的规定,若单以投政党票的上届不分区立委选举中,总计仅18个政党登记参选,扣除仅参与地方选举的小党,现有335个已成立政党,最後逾九成恐在4年内被迫解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