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17日电 据《澳门日报》17日报道,《职业介绍所业务法》昨在澳门立法会一般性通过,法案建议禁止职介所为在澳门逗留的非本地居民介绍工作,并规管职介所收费。多名议员质疑不同步修订“外雇法”无助堵塞旅客搵工漏洞,亦担心对职介所不公平。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认同规管外雇需要“组合拳”,留待小组会审议时再讨论。
未兑承诺冇厣鸡笼
立法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讨论,在出席议员全票赞成下,一般性通过《职业介绍所业务法》。草案主要内容之一,是明确禁止职介所向逗留在本澳的非本地居民或外地雇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希望藉此完善监管。但随即引来议员梁孙旭驳斥,该单一修法,无法彻底改变外地人自行在澳搵工的乱象,因政府并未修法禁止非居民以旅客身份在澳搵工。李静仪更形容政府一边希望“职介法”堵塞漏洞,但另一边中门大开成“冇厣鸡笼”,批评政府早作出过修订外雇法、严格外雇出入境标准的承诺无法兑现。
无同步修法得个吉
宋碧琪忧虑未能同步修法将形成落差,法律空隙对业界经营无疑是打击,且不公平。既然问题是杜绝“游客变外雇”,应该从规范其进入入手,而非职介所,因此应统一修订“外雇法”。黄洁贞指出,目前本澳有二万六千名家佣,不到一万由职介所代办手续,若修法後所有家佣都是用游客身份入境但不经职介所搵工,失去中介费的小企如何生存?解决源头问题的“外雇法”连收集修法意见、启动日程都无,担心“职介法”不仅令澳门人请不到家佣,甚至职介所亦都要“执笠”。
限收费职介所难做
文本另规定职介所收费制度,订明职介所可向雇员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其首月基本报酬的一半,有关费用仅可於雇员工作满六十日後,方可向其一次性收取,高开贤、叶兆佳指做法对职介所有负面影响。高指实际操作是职介所常为外雇搞出境手续垫支费用,但条文禁止收取服务使用费外的其他费用,“钱都收唔返,点帮外雇搞手续?”叶转述职介所称现时按外雇服务月数,每月收取三、四百元服务费,且在其抵澳门前就一次过收取,认为将来的收费模式与金额均与现状落差太大,问收费是否硬性规定?不能协商?
梁冀行业健康发展
梁维特回应时承认,不可凭一部职介所法律堵塞所有家佣、外雇的漏洞,未来要采用“组合拳”,才能完美解决问题。堵截游客身份搵工的立法工作,可在未来的小组会讨论时再续,或在“职介法”的过渡性条文安排、法律生效期等研究,以产生“组合拳”的政策效果,政府对此持开放态度。
他称,修法是希望职介行业健康发展,从来不希望扼杀其生存空间。至於如何在规范、处分职介所和保障质素上取得平衡,政府对部分要求的高或低持开放态度,最主要是令行业健康发展,回应服务使用者的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