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1月14日报道,日前,茂名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谭国锋(正处级),因受贿2100多万,一审被判14年半。记者注意到,此人虽然官不大,收钱却极其疯狂:受贿20起,最大的一笔竟然高达990万。而且遭遇纪检部门调查时,他还曾短暂出逃。更奇葩的是,即使是在“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日子里,谭国锋仍然不忘带着茅台酒、路易十三洋酒、巨额的现金和女人。
敛财2100万,自称水到渠成
此人在被查前,仕途可谓一片光明,身居要职的谭国锋头顶“政治新星”等诸多光环。
公开资料显示,谭国锋生于1970年4月,1996年进入茂名市发改局工作,直至升为副局长。2009年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2014年升为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广东纪检部门曾做过一个内部教育警示片,《陨落的“新星”——谭国锋案件警示录》,披露其腐败是从收红包开始。1996年,谭国锋由珠海市某合资企业,调入市发改局工作,由于踏实肯干,很快被提拔为副科长。
早在2000年,谭国锋就在办公室中接受了茂名某科技公司总经理曾某所送的红包。而这样的小恩小惠也为谭国锋日后的贪腐埋下了祸根。把“红包”看作权力运作回报的他说:“有时候权力使用过之后,效果出来了,自己觉得是很得意的一个事情。受贿的事没想那么多,感觉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做了事,难免就产生一些回报的想法。”
正是基于以上极其错误的想法,自2001年以来,他疯狂捞钱,不但受贿20起,百万以上的就达5起,均是工程回扣,而且金额最大的一笔竟然高达990万。
2016年3月,谭国锋落马。2017年12月20日,湛江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并被处罚金600万。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检方指控,谭国锋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工程回扣款、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173.6万元、美金2万元。最终,法院认定,起诉书指控认定谭国锋受贿、索贿数额不准确,予以更正。其受贿金额共计为人民币2158.6万元、美金2万元。
“政治新星”敛财2100万 出逃不忘带名酒和情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