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3日电 中国国民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委邱大展3日表示,去年12月29日收到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书,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有“违宪”之虞,因此裁定党产会命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全部股权移转公有处分案的行政诉讼停止进行,必须等待党产条例是否“违宪”的审查确定後,才会进行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邱大展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全部股权转移公有处分案”之诉讼程序,其原因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经监察院於2017年3月24日声请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释宪”,并由“司法院”大法官受理审理中,为避免判决适用之法律将来经“司法院”大法官宣告“违宪”,类推适用“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5条第2项及行政诉讼法第178条之1第1项规定。
邱大展说明,“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5条第2项规定:“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对所适用之法律或命令,确信有抵触‘宪法’之疑义时,得以裁定停止诉讼程序,声请大法官解释。”又行政诉讼法第178条之1第1项规定:“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事件,对所适用之法律,确信有抵触‘宪法’之疑义时,得声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前项情形,行政法院应裁定停止诉讼程序。”
此外,邱大展说,国民党去年大量解雇员工後仍有应付员工之款项未付,经台北市政府劳动局介入协调後,送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并於上个月29日将裁定结果送党产会,共需再付给大量解雇员工的金额仍有9.7亿元(新台币,下同)。
邱大展强调,这部分属於劳工权益及法定义务,希望党产会体认蔡英文所说劳工是她心头最软的一块,尽快同意运用中投要给国民党的股利及欣裕台的减资款共12亿多元的金额发放,让大量解雇员工能在农历年前领到款项,过个好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