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月5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本土研究社研究估计,新界有怀疑近万幢怀疑“套丁”予发展商兴建的丁屋,约占全新界的丁屋总数四分之一,即四幢就有一幢涉“套丁”而来,其中元朗区问题最为严峻占当中近半数。研究社质疑“套丁”利润庞大,建议政府恢复申请丁屋法定声明中“原居民无意将根据政府政策所获得的丁权售予他人”的条款。
地政总署署长陈松青表示,需时间研究报告内容,套丁属违法,如发现转交执法部门跟进。研究社发表“丁不厌诈:新界套丁研究报告2017”,研究范围包括新界六百四十二条村落,截至上月,研究社估计在新界怀疑有九千八百七十八幢丁屋经过套丁途径得来。元朗区情况最严重,约四千四百九十五幢、即占近半是疑似套丁所得,大埔及北区所占比例亦有百分之十九及十二。当中,怀疑套丁发展规模最大的大型屋苑,牵涉百多幢丁屋。
成员黄肇鸿建议政府把套丁行为刑事化,恢复申请丁屋法定声明中“原居民无意将根据政府政策所获得的丁权售予他人”的条款,加重套丁行为的刑责。
研究亦提到,不少疑似套丁的建筑物均违反了建筑物条例和绕过城规条例,且近年套丁行为亦有向郊野公园范围扩展迹象。研究社建议地政总署在分割地段、批出丁屋、发满意纸及转让等方面,做好把关工作,政府亦宜对丁屋申请人作出居住需要及经济审查,确保丁屋是自住用途,长远倡议政府暂缓丁屋申请。
上水区乡事委员会主席侯志强认为研究社是“眼红”原居民,他强调现时做法“无犯法、无违规、无受害者”。他称由发展商提供土地,村民认为合用兴建丁屋,及後价钱相宜卖予他人,做法符合经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