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门12月28日电 (记者 肖龙) 澳门特区行政会28日公布,已完成讨论《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法律草案。法案建议公务员每年因病缺勤不多於15天毋须扣薪。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表示,澳门特区政府一直有序开展公职法律制度改革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现行的《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中的一些规范已不合时宜,部分内容亦不太清晰,因此需进行全面的检视及修改,务求令《通则》的规范更符合现今行政运作和管理发展的需要。
法案建议弹性处理公务员必须连续放10个工作日年假的规定,因工作原因须转移年假天数的上限亦由原来11个工作天调升至33个工作天;公务员每年因病缺勤若不多於15天,毋须扣除薪俸;因病缺勤16至30天扣薪一半,并需视乎年度评核结果和有否不合理缺勤,才决定是否扣除。
另外,法案建议增设待命制度和特定工作时间制度,并订明执行规则和如何计算津贴;轮班工作则明确人员须有不少於10小时的休息时间;每月最少轮换一次。
法案同时建议维持每月超时上限52小时,但取消每年超时工作上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