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28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高等法院28日针对发生在2014年的夜店杀警案做出二审宣判,主嫌曾威豪从8年半改判为10年,纠众撂人的萧叡鸿从9年6个月改判为13年,68名被告有33人加重刑期。
全案缘於曾威豪与妻子刘芯彤於2014年9月,在台北市松寿路一家夜店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曾男认为被欺负,找萧叡鸿诉苦,萧事後纠众前往寻衅斗殴;警员薛贞国得知後到场处理,遭曾男等人围殴致死。
台北地方法院陆续判本案的66名被告有罪,其中“富二代”曾威豪及刘芯彤各判刑8年半、9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认定量刑过轻,改判10年徒刑、刘仍判9年。
高等法院另追加两名被告,针对68名被告做出二审判决。“黑二代”万少丞也从8年4月改判8年8月、“星二代”易宝宏从8年改判9年。
遇害刑警薛贞国的遗孀到庭听判後表示,希望被告过由心造,由心改过。不过,二审仍维持13年徒刑的被告许淳凯,宣判前一天遭查获藏有含大麻电子烟,遭盘查时一度对警员大喊“非常讨厌警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