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雇主联合会估计,若明年1月1日落实由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的新措施,等于让外劳变相“加薪”15.4%;同时,全国约240万名外劳每年汇回国的金额将增加30亿至40亿令吉(约10亿至13亿新元)。
《星洲日报》报道,该联合会属下22个会员代表昨日在总部召开会议,针对即将于2018年1月1日开跑的一些有关外劳的新政策,商讨应对方案后,促请政府检讨由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的决定,并且维持现状,即由外劳自行承担。
该联合会执行董事三苏丁召开记者会说,把外劳人头税加在雇主身上,将加重生意成本。 “这将导致雇主损失30亿至40亿令吉的营运资金,若这笔成本转嫁给消费者,预料也会加剧通胀率;这30亿至40亿令吉应该让雇主利用为营运资金,作为加强员工技能和进行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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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政府不应该调涨外劳人头税及不应该把它转移给雇主,因为这是外劳使用公共服务,所须要缴交的其中一种形式的“所得税”。
他也认为,政府不应该把外劳人头税收作为增加政府收入,以及减低对外劳依赖的机制。
他说,政府在制定“由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措施的过程中,并没有咨询或与该联合会及利益相关者磋商,而“突然”改变政策已经引起了混乱和干扰了各行业的操作。
他说,若由雇主承担外劳人头税,将令外劳变相“加薪”15.4%,若再加上其他成本,例如住宿、额外体检及交通等,成本可能增加高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