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2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立法会行管会早前要求被法庭裁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渎誓四丑”罗冠聪、姚松炎、刘小丽及梁国雄归还全数薪津,限时最迟昨日回复。不过,梁国雄和刘小丽都未作出回复,罗冠聪及姚松炎则声称,只愿意归还预支而未使用的款项云云。多名政界人士批评,”四丑”现时各种理由砌词不归还议员薪津,是反对派一贯不负责任的态度。他们强调立法会是必须谨慎理财、善用公帑,行管会也是按法庭裁决去行事,并不是要针对他们四人,故所谓”不公不义”的说法并不成立。
行管会早前去信被法庭裁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罗冠聪、姚松炎、刘小丽及梁国雄,追讨全数薪津,各人涉及270万元至310万元的巨额款项。
罗姚律师:冀行使酌情权不追讨
罗冠聪及姚松炎昨日由资深大律师石永泰代表回覆,声称立法会主席曾裁定两人宣誓有效,他们有”合理预期”获得薪津,两人被入禀挑战议员资格後,仍然执行职务,行管会追讨全数薪津是”不公义”、”没有法律依据”,希望行管会行使酌情权,不作追讨。
他们又称,已准备归还预支但未使用的款项,并愿意与行管会商讨细节。若立法会入禀法院追讨,他们已准备好抗辩。罗冠聪称:”包括给议员、给议员开设办事处及给议员助理的薪酬,已经用了在‘很正当的用途’去支持我们的运作,这些支出我们认为是不应该被追讨。”
梁国雄则称,由於他正就撤销议员资格上诉,因此未有回复行管会。刘小丽也称已委托律师,向行管会申请延期4星期回复。
葛佩帆:”不公不义”说法不成立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佩帆昨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虽然明白今次事件有一定争议,但所有公帑运用均有规范,而行管会也是按法庭裁决行事,并不是针对他们四人,故所谓”不公不义”的说法并不成立,”行管会里也有他们反对派的人,并非任何一个议员、政党、或立法会主席便可做决定,一定是要跟规矩做,所以怎会是‘不公不义’?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说法。”
陆颂雄吁看清反对派言行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表示,立法会必须谨慎理财、善用公帑,故行管会是有责任追讨”四丑”的全数薪津。他并批评,”四丑”现时以各种理由砌词不归还议员薪津,是反对派一贯不负责任的态度,希望市民大衆可看清楚他们的真面目,”反对派从来都是只会闯祸,但又不会负责任,因此他们不肯还钱是非常‘正常’,希望市民可以看清楚他们的言行。”
王国兴:公帑是市民血汗钱
“廿三万监察”发言人王国兴强调,法庭裁决已清楚指出他们在去年10月已丧失议员资格,故他们不能享有议员的薪津福利,行管会只是按法律意见做事,绝不是凭空捏造理据去讨回薪津。他并说,所有公帑全是市民的血汗钱,绝不应被各种理由挪用,认为”四丑”的做法相当无赖、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