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8日电 台北消息:台北市今年6月发生的一起兄杀妹案18日一审宣判,法院当天依杀人罪判处犯案的陈姓男子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诉。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一处民宅今年6月发生一起兄杀妹的人伦悲剧。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开庭审酌被告陈男坦承犯行,家人也为他求情等情况,法官18日依杀人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当天发新闻参考资料指,这起兄杀妹案中,犯案陈男与被杀害胞妹均为身心障碍者,平日同住。今年5月起,被杀害的死者不断羞辱陈男,说要他滚出去等语。陈男受胞妹约一个月的长期言语辱骂,今年6月在住处持菜刀砍杀妹妹。
陈男犯案後打电话报警,警方讯後依杀人罪嫌将陈移送法办,检方侦办後今年9月依杀人罪嫌提起公诉。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认为陈男的杀人动机,是因为妹妹的长期辱骂,导致情绪失控杀人,本应予以严惩,但考量陈男犯後坦承犯行,审理过程中屡屡表达悔悟之意,而且陈男的母亲、姊姊、弟弟也向法官请求轻判,因此18日依杀人罪判陈男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诉。
18日法官宣判後,陈男向合议庭鞠躬表示接受判决,随後还押台北看守所。
此前媒体报道称,51岁陈男与小他两岁的妹妹同住台北市南昌路,平日靠申领补助款过日,他们80多岁的母亲不时会去探望他们。今年6月15日上午,陈男打电话给母亲表示家中发生命案,母亲报警处理,警方赶到时,看见陈男呆坐客厅,还告诉警方自己杀人,其妹妹则陈屍卧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