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的王女士有一个50多岁的弟弟。她的弟弟天生比较迟钝,虽然当校工存了一些钱,但不太会算钱,只会买100元以内的物品。他要上银行存款、用nets支付或者买比较贵的物品都需要有人协助。
王女士虽然很愿意继续照顾这个弟弟,但她自己的年龄也大了,她透露,弟弟的糖尿病控制得不好,以后如果需要动手术,可能得把房子卖了治病,她也很担心弟弟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钱。
“他的公积金里有一些钱,之前我劝他不要取出来,他说人家都取出来,他也要这么做。我就把他取出来的钱存进这个信托基金。当我不在以后,他就可以启动这个信托基金。卖房子的钱也可以放进来。”
王女士接下来还打算趁弟弟心智尚可,让弟弟签署持久授权书(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简称lpa),委托姐姐成为被授权人,如果弟弟需要卖房子,她就可以代为办理手续。
另一名创立人玛丽(70岁)则是为自己的妹妹开设信托基金。她说,妹妹从小就有精神病,这些年没有结婚,也只能做些简单的工作。他们一家虽然兄弟姐妹多,但大家各有各的家庭和负担。她们手上有一笔钱是父母过世后,大屋换小屋的余款,于是大家商量好,创立信托基金。
玛丽说:“其实我妹妹很懂事,她一直希望自己能在我之前先走,但我最好为她提早打算。”
特需信托机构日前安排王女士和玛丽这两名操心的姐姐,以不透露真名的方式接受记者访问,希望她们的经验能启发情况类似的人。她们说,钱财的事比较敏感,不想亲戚们知道太多。她们两人都委任其中一名侄女在自己过世后成为弟妹的指定看护者,负责同sntc接洽。
除了信托基金,特许信托机构也负责处理特需储蓄计划(special needs savings scheme)的申请。这项计划允许在父母离世后,启动公积金存款来维持子女日后的生活费,每月最低250元。家长过世时,公积金里必须有可支付子女一年费用的存款。
特需信托机构总经理陈荣辉透露,目前机构收到415份申请。
与特许信托基金不同,特需储蓄计划只允许家长把自己的公积金留给孩子,不接受手足间的提名。陈荣辉建议家长同时成立信托基金以及加入特需储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