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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工作网专讯】一家中国公司及其当地的商业合作伙伴被要求向一家菲律宾出版公司支付近2,500万披索的赔偿费,因为该中国公司未经许可便印刷并分发了菲律宾出版公司的教育书籍。
在12月8日的判决中,马尼拉地区法庭第24分庭的维多利亚·索里亚诺法官(ma. victoria soriano-villadolid)裁定福建新科技制彩印刷有限公司(fujian new technology color making and printing company ltd)、m.y.洲际贸易公司(m.y. intercontinental trading corp.)的老板特文·黄( tedwin t. uy 译音)和安联营销和出版公司(allianz marketing and publishing corp.)侵犯版权。
这起案件起诉人为圣玛丽出版公司(st. mary’s publishing corp.)的老板者杰里· 卡塔比詹(jerry vicente catabijan)。他起诉被告公司于2009年非法将其公司出版的12本教科书印刷并出售给了三宝颜半岛(zamboanga)、索索贡省(sorsogon)和内湖省(laguna)的教育局办公室。
在一份长达35页的裁决中,索里亚诺法官确认了圣玛丽出版公司对该小学生学术阅读材料制作和发行版权的所有权。
法官说:“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是恶劣的,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圣玛丽出版公司的版权。”
索里亚诺引用审判期间提供的文件证据,认为被告的三家公司用来证明版权的证书是无效的。
卡塔比詹在他的申诉中表示,圣玛丽出版公司在2009年授予福建新科技制彩印刷有限公司三个独立的“印刷权”以便在中国工厂生产教科书,并购买了301,000份价值1,130万披索的教科书。
他补充说,福建新科技制彩印刷有限公司未将印刷的教科书交给圣玛丽出版公司,同时还与黄先生(m.y.洲际贸易公司老板)签订了协议以便使用伪造文件出售该批书籍。
圣玛丽出版公司的律师奥斯卡·玛纳汉(oscar manahan)表示,该裁决符合本国对“伯尔尼公约”(berne convention)的承诺,该公约在国际上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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