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1日电 台北消息:在台湾地区执政的民进党政府宣称要落实“转型正义”,便凭恃其在“立法院”的绝对优势,强行通过了《促进转型正义条例》(促转条例),引发岛内外广泛关注。
台湾《联合报》发表最新社论批评,包括强行通过“吊诡”的促转条例等在内,民进党近期这种违反民主、法治的例子比比皆是,它除被讥为“资进党”,也该称为“民退党”。
这篇题为“吊诡的促进转型正义史观”的社论表示,促转条例所表现的“民进党史观”,只能以“吊诡”二字形容。这个条例能否带来正义,犹未可知,但是其促进转型的手段与定义之拼凑,却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社论分析,促转条例的特异史观,最大的问题就是导致“主体不明”。若是以“地”为主体,当以接收台湾起算;若是以“宪政秩序”为主体,当以“行宪日”起算;若以民进党认为的“威权统治”侵害主体,则应从《临时条款》或《戒严令》之颁布日起算。民进党一心想把这些威权相关法令炒成一锅大杂烩,却不知,这样的大杂烩让人难以下咽。
类似的问题,也存在於党产条例中,但党产条例主要锁定中国国民党,所涉及对象比较有限。而促转条例的规范对象包括威权受难者、加害者、相关资料证物持有者等,牵涉不可谓不大。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促转条例成立的“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会”)就拥有极大的行政裁量空间,甚至可以“转型正义”之名剥夺被认定为“威权资料与证物”的私人财产,如此集行政、立法与司法大权於一身,全民皆可能受其侵害,“促转会”势将变成一头“促转怪兽”。
社论指出,民进党内出身法界者不少,竟写出这样一部悖离法学常识的法案,令人骇异。而且,对这样一部攸关重大的法案,当局行政部门却毫无对案。这凸显的,其实不是蔡政府的无知,而是民进党的贪得与忘形,为了其自身的政治利益,而将民主法治全抛在脑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