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1日电 台北消息:台“考试院”辖下考选部门11日说,法官、检察官和律师3类法律人合考合训的议题,未来应考虑将律师、司法官考试整合,所有都先考律师,之後再“二度取才”分流,让律师成为所有法律人的根基。
综合中央社等台湾媒体报道,考选部门专技考试司司长黄庆章当天受访指,若整合司法官和律师考试,让司法官有律师资格,能增加社会对司法的信任度。这牵涉到的是法官、检察官、律师这3类法律人能否合考合训的议题,先前在执政当局司法改革会议上也有讨论。
他认为,若法官和检察官的取才对象能提升到律师,对民众有更大保障。不过,目前台湾岛内遇到实务问题是,律师不是公务人员,和司法官一起训练要另编预算,再者每年有近千名律师产生,要跟司法官一起训练,经费跟场地都是问题。
黄说,合考合训的理想难以达成,但可透过司法官和律师考试整合,第一阶段都先考律师,再“二度取才”分流,比较容易达到合考合训的目标,也符合外界对司法改革的期待。
至於未来司法官和律师考试如何整合?黄庆章回应,目前考选部门是初步抛出想法,如果大家认同可行性,考选部门会进一步研议修改司法官的考试规则,法制程序上也要找“司法院”、法务部门及相关团体共同讨论。
另据报道,针对有媒体报导考选部门部长蔡宗珍称律师“付费”担任法官、检察官或公务员助理,考选部门11日下午发新闻稿澄清,蔡宗珍从未有此说法,相反,她一向主张当局应承担培养法律从业人才的责任。
蔡宗珍当天受访时重申,自己一向主张当局应承担培育法律人的历练成本,从律师到司法官都是,当然不会由律师自行付费学习。
她说,不能只是由律师业界自己培育法律人才,当局也应该分担,设法释放出更多、更合适的职务与历练机会给法律人,例如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适当的公职等,让新科律师可以多元且广泛历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