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8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彰化县议员柯振杯近年三度酒驾肇事,今年5月酒驾肇事被判处7个月徒刑後,上诉已被驳回确定,这也意味着柯将被解职入监服刑。
综合台湾媒体8日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台中高分院)公布的判决书说,现年57岁的柯振杯於2013年3月在台中市酒後驾车肇事,经简易判决拘役50日;2016年12月在彰化县酒後驾车肇事,造成骑机车的两人受伤,判决4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今年5月中旬,柯在彰化县一家餐厅饮用啤酒後,开车欲访友,晚间6时多在彰化市与另辆轿车擦撞,警方到场处理,柯不配合酒测,以讲电话、饮水等方式拖延,晚间9时表示身体不适到医院急救後才配合,酒测值达0.43毫克。
彰化地方法院一审认为,柯振杯已是第三度触犯公共危险罪,教训应鲜明,却未知所警惕而心存侥幸,且从事公众事务却不重视公众交通安全,判处柯有期徒刑7个月,并科罚金6万元新台币。
柯辩称其酒驾肇事後有自首,上诉争取减刑。台中高分院合议庭审理认为,柯上诉无理由,於7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