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罗升(资料图)
据越南媒体报道,越南公安部日前对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丁罗升发出起诉书和拘留令。
据越通社报道,越共中央政治局8日作出停止丁罗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决定,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同日通过对丁罗升进行起诉、拘留并终止其国会代表权限和任务的决议。
8日,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办公室对丁罗升发出起诉书和拘留令,对其与两起特大经济案件的关联进行调查。其弟丁孟胜及其他多名涉案人员也被拘押或起诉。
丁罗升1960年出生于越南南定省。2016年1月,丁罗升当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2月被任命为胡志明市市委书记。今年5月,因其在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任职期间的违规行为,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决定给予丁罗升党内警告并免除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丁罗升随后改任越共中央经济部副部长。
综合越南快讯新闻网站越通社8日报道,越共中央政治局前委员丁罗升因涉及2家越南国有企业贪腐案,今天被越共中央政治局等机构停止党籍与越南国会代表等资格。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局12月8日,也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名对原越南国家油气集团(vnp)董事会董事长、第十四届国会代表、越共中央政治局前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丁罗升发出起诉拘留逮捕令。
丁罗升被控涉及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与石油建设总公司2家国企的腐败案件。上述两起特大经济案件包括,一是在vnp与大洋股份商业银行(ocean bank)合资中故意违反《刑法》关于经济管理的第165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违反《刑法》第280条规定滥用职权侵占财产,造成8000亿越盾的损失。二是在有关太平二号热电项目的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pvc)故意违反国家关于经济管理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违反《刑法》第278条规定贪污财产。
8日当天,越共中央政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范明正代表中央政治局签发关于停止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丁罗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631号决定。
同一天在河内,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对第十四届过会代表丁罗升进行起诉和拘留并暂时停止其国会代表的权限和任务的执行的第456号决议。
丁罗升在2009年至2011年担任国家油气集团常委书记时,因缺乏管理能力及相关责任,导致集团营业损失严重,今年5月被越共中央委员会免去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与胡志明市市委书记。
丁罗升随后被越共中央政治局调任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但继续停止党籍与国会代表等资格。
另据越南媒体今年5月报道,根据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对越南国家油气集团今年4月的调查,丁罗升在2009年至2011年担任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党委书记期间涉嫌严重违纪。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会议上指出丁罗升的违纪事实后,已经提请越共中央政治局在近期对丁罗升展开更深入的调查。
越南批捕原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丁罗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