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30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时代力量”党立委黄国昌今年4月提告中国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诽谤,法院11月30日判决黄国昌败诉,洪秀柱办公室随後发声明表示“还了一个公道”。
洪秀柱4月3日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民众痛恨黄国昌支持核食进口、支持毒品除罪化及配合民进党诸多违法乱纪的事情、黄国昌所做的很多事情,都在制造社会对立。”
黄国昌认为洪造谣抹黑,在要求洪秀柱发文道歉不果後,向台北地院提告洪秀柱涉诽谤罪。
法院审理後认为,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必须是“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如果只是被害人主观情感受到伤害,但客观人格评价没受影响,仍不会构成这个罪。
法官并认为,黄国昌为政治人物,本就该接受严格监督,且洪秀柱的发言属合理言论,判洪无罪,可上诉。
对此,洪秀柱办公室指出,任何一个政治人物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她自己身为公众人物,也不知道被人告了多少次,有时心里觉得很冤枉。
对於媒体询问有关黄国昌罢免案,洪秀柱表示,每个人认知各有不同,罢免是实践民主制度的一部分,最後还要看当地选民的抉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