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30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行政院”30日上午通过一项修法草案,规定未来政治献金明细、甚至是匿名捐款,应上网公告,政治团体未来两年未转型为政党或社会团体前,也必须公告。
依目前法规,政治人物所申报的25项会计报告书,目前仅收支结算表会公告,为了强化政治人物政治献金透明度,修法草案要求未来其他24项表单都将强制上网公告。若“立法院”尽速修法,2018选举就能适用。
台湾“内政部”次长花敬群表示,完成修法後,包括个人捐赠收入明细,营利事业捐赠收入细节、人民团体捐赠收入明细、匿名或超过3万元新台币以上捐赠都要特别独立出来,只要有捐赠支出明细,营收票据、消耗性财产等收支细项,都要完整公布。
“行政院长”赖清德表示,修法将使资讯更公开透明,展现积极落实司改会议的决议;“内政部”应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表示,他过去担任过民意代表,深刻了解参选人政治献金申报的繁复,包括选举期间送菸、送水都要折算成现金申报,未来透过网络公开申报资讯将会更透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