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8日电 台北消息:针对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因涉嫌泄密遭台北地检署提起公诉案,台湾高等法院28日开庭二审,马英九站着发言足足讲了15分钟,并再度强调“我无罪,请驳回检方的上诉。”
4年前,2013年9月,马英九时任“总统”时接获当时检察总长黄世铭告知,指办案时另发现时任“立法院长”的王金平、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涉司法关说,马紧急召集当时“行政长院”江宜桦等人转述内情商议。对此,台北检方依泄密罪对他起诉,台北法院开庭审讯认为,马是依“宪法”赋予的权力,解决可能爆发的“院与院之间的争执”,判马无罪,但检方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8日上午开庭二审,马英九依时出庭。
综合台媒报道,马英九在庭上站着发言足足讲了15分钟。他说,他被控的泄密案有二件,一件是立委柯建铭自诉,另一件是台北检方提出公诉,自诉案已经一二审判他无罪,公诉案一审判他无罪,二案历经7位法官,3次判他无罪,都认为他是基於“宪法”赋予的权力,采取必要措施,事实上,任何一位“总统”对於“法务部长”和“立法院长”间的司法关说,首先要考量的是“宪政”风暴,而不是谁要斗倒谁,很遗憾,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执意上诉,曲解法律赋予他的院际调解权。
他并多次批评台北检方的起诉,根本就是认为“总统”和“行政院长”没有任何行政权,甚至禁止“总统”和“行政院长”思考、讨论,而且讨论的还是违法关说丑闻。
就像先前多次开庭,马英九再度强调,依照本案所有的证据及事实,“我无罪”,请驳回检察官上诉。这次开庭,民进党立委柯建铭并未出现,由律师代为旁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