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2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昨日在北京就“一地两检”方案的主要质疑和争议作回应,指有人提出“两地两检”或“多地多检”,在实施上存在四大难点;实行“一地两检”则有三个必要性,亦具备五方面可行性。他强调,“一地两检”不破坏“一国两制”,不损害香港高度自治权和法治。
邹平学昨日在清华大学出席“香港高铁西九龙总站‘一地两检’法律问题透视”讲座。他指出,对特区政府提出的“一地两检”方案的主要质疑和争议包括:香港高铁有无必要实施“一地两检”?实施“两地两检”或其他方式是否可行?
邹平学:“两地两检”不可行
对此,这位专家回应,香港高铁实行“两地两检”和“多地多检”皆不可行,因为其中存在四个主要难点:开放的网络化高铁采取“两地两检”完全不可行;香港与内地直通车的“两地两检”模式无法适用於香港高铁;为确保高铁最大上座率,车厢也不可能进行封闭式隔离管理;香港高铁不能沦为往返於香港、深圳的“摆渡车”,要真正融入国家高铁网络之中。
就实行“一地两检”的必要性,邹平学指出有三点:首先,可以实现香港高铁与内地高铁网络的无缝接驳,将极大改善香港与内地城市的交通便利性,符合香港最大利益;其次,可以促进经济融合,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促进香港与珠三角城市圈、长三角城市群的经济合作与经济融合,促进香港与内地市场优势互补;第三,有利於香港成为“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枢纽城市,为香港经济发展提供新机遇和新的经济实惠。
具体到“一地两检”可行性,邹平学从五方面加以分析。第一,“一地两检”不是一个新概念新事物,有成熟的国际与国内经验;第二,并没有改变原有的出入境制度;第三,没有对出入境人员和物品施加新的限制;第四,没有不可克服的法律障碍;第五,香港在规划西九龙车站的时候,已经预留了“一地两检”的空间,在此实行“一地两检”也具备物质条件。
这位专家表示,如果“一地两检”有一点改变的话,那就是节省了时间,更加方便来往民衆。
他亦强调,“一地两检”三步走中,合作安排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再经由香港立法会本地立法,自然会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