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20日电 香港《商报》20日发表题为“一地两检港所需 本地立法须畅行”的文章,全文如下:
在“一地两检”无约束力议案15日获立法会通过後,特区政府以极高之效率推进“三步走”程序,短短3天时间内,港粤双方即签订《合作安排》,完成了“三步走”程序的第一步,赶得及提交12月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批,相信届时应会获得确认安排,顺利完成第二步。社会各界普遍担心的是明年本地立法程序这个“第三步”,恐遭到诸多阻滞,尤其反对派扬言要“抗争到底”,并继续不断误导市民,制造政治恐慌,意图挑动对立情绪,“一地两检”能否如期在明年7月会期结束前完成立法程序,高铁能否在通车时充分发挥效益,存在变数。
综观反对派对“一地两检”的攻击,不难发现主要集中在两大类,一是不断质疑法理基础,指摘“一地两检”违反“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破坏香港法治云云;二是抹黑和丑化,什麽“丧权割地”、“港人会误堕法网”、“削减港人权益”、“黑箱作业”等说法纷纷出炉,将“一地两检”泛政治化及高度阴谋化。在反对派扭曲之下,似乎“一地两检”安排是中央刻意加在香港头上,有“惊天大阴谋”一般,但事实呢?大家不妨换个角度考虑问题,香港26公里的高铁,对超过2.2万公里的全国高铁网而言是微不足道的,如果“一地两检”不能完成本地立法,高铁变成“慢铁”,感到不便的主要是港人,遭受损失的将会是香港,对内地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可见,相关方案完全是为香港着想,是港所需,市民只要看清楚事情的本质,很多时候就可以避免陷入“自己吓自己”的误区,更理性地讨论“一地两检”事宜。
就落实“一地两检”的相关基本法条文,林郑月娥强调,“一地两检”安排要完全符合“一国两制”及基本法,在《合作安排》呈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会就如何援引基本法等问题清楚交代,大家静待就是。其实,“一地两检”方案设计,历时颇长,有稳健的法理基础政府才会推出,在法律层面是有保证的。
从《合作安排》的8大要点来看,包括规定内地派驻人员不进入“内地口岸区”以外区域执法,在“内地口岸区”以外亦无执法权;订明由香港依据香港法律实施管辖(包括司法管辖)的事项;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以协助内地处理“内地口岸区”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紧急事件等,进一步规范“一地两检”的管理,保障港人的合法权利。很明显,对“一地两检”的种种安排,都是为了确保在法律上符合“一国两制”原则,符合基本法,又做到最大限度便利乘客,在执行上清晰可行,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高铁的效能和效益。政府做好释疑解惑工作,有助争取公众信任,推动顺利完成本地立法。
“一地两检”是方便乘客,尽展高铁经济和社会效益,帮助本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关键,是香港利之所在,得到绝大部分港人的支持,更获得内地大力配合,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接下来,须排除反对派的阻挠,确保本地立法畅行,绝不能在第三步将自己绊住,延误香港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民生福祉。
香港商报评论员 周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