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新加坡政府3月24日发布新的防控措施:
自3月26日23时59分起至4月30日:
(一)除工作场所和学校以外,聚会人数应控制在10人及以下。尽量避免举办或参加超过10人的社交活动,包括生日会、婚丧礼、聚餐等。
(二)关闭本地所有酒吧和娱乐场所,如夜总会、迪斯科、电影院、剧院和卡拉ok场所。
(三)其他场所如零售商场、博物馆等,因人员之间接触短暂,可继续营业,但应控制人流,保证每16平方米的空间不可有超过一人。
同时,景点的演出(无论室内室外)、团队游览及商场中庭售卖活动暂时停止,人员在排队或等候区域需间隔一米以上。经营方应尽量通过预约或电子方式提供服务。
(四)无法执行有关规定的零售商场及景点应暂时关闭。对不遵守规定并发生新冠肺炎感染情形的上述场所,将依法严惩。
(五)大型活动如会议、展览、体育比赛、音乐会等,无论参加人数,均须推迟或取消,
(六)所有补习中心、兴趣班暂时停业,以减少不同学校的学生接触。
(七)所有的宗教仪式和聚会须取消,宗教场所可向私人开放,但不能超过10人。
(八)原定暂停至4月7日的民众俱乐部、居民委员会、乐龄活动中心等面向老年人的活动,将延长停办至4月30日。
(九)如果疫情没有改善,上述措施实施时间将可能被延长。
驻新加坡使馆提醒在新中资企业和中国公民详细了解并遵守新加坡卫生防疫法律法规和有关防控措施,自觉配合新卫生防疫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新加坡报警电话:999
新加坡急救电话:995
新加坡卫生部咨询电话:63259220
新加坡人力部咨询电话:64385122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65-64750165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