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疫情期间海员特殊情形下的入境问题,新加坡海事与港务局27日公布相关条件和申请程序:
(一)以下特殊情形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船员的合同期满,船旗国不再与之续约。
2、有特殊的理由,如家属去世需奔丧。
3、船员身体状况不适合在船上工作。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1、相关证明文件,如船员合同、不适合在船上继续工作的医疗证明等。
2、行程单。
3、适合旅行的证明。
4、船员登船或离船前14天内身体健康,并且没有与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过接触的证明。
5、船东或船代理可将上述材料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and [email protected]提出申请。
新加坡报警电话:999
新加坡急救电话:995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65-64750165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