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尖沙咀冲突期间,一参与包围尖沙咀警署的黑衣女子右眼受伤。(美联社)
美国中文网综合报道 8.11尖沙咀“反修例”示威冲突中,一名女子被射爆右眼恐失明,但警方一直声称未能确认其爆眼是否由警方造成,争议不绝。香港媒体指出,警方多次向医管局索取女伤者的医疗报告不果,到上周再度取得法庭手令,但女伤者委托律师去信医管局反对交出其医疗报告。
香港媒体援引法律界人士的话报道称,病人是否交出医疗报告考虑因素多,包括或会衡量会否有被捕风险。医管局发言人表示,有既定程序处理索取医疗记录申请,由于未得到病人同意,局方不宜评论。
事发至今近1个月,据了解,警方曾向医管局索取医疗记录,但医管局因未获病人同意而拒绝提供。警方随后取得法庭手令,但仅列明事发地点及所涉及冲突,未能提供病人姓名等个人资料,医管局无法向警方提供医疗记录。至警方掌握到病人身份后,近日再取得法庭手令向医管局索取医疗记录,但病人发了律师信反对。
有港媒称,8月11日当晚,该名女子右眼受伤后,有暴徒立即断言是被警方发射的布袋弹所伤,意图煽动仇警情绪,惟亦有网民质疑该女子是暴徒用“丫叉”发射钢珠所误伤。而社会对受伤女子一直不愿让警方索取医疗报告有诸多揣测。有报道指出,病人是否将医疗报告公开有很多考虑,其中一个重要考虑是被捕风险。
香港伤眼黑衣女发律师信 反对向警交医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