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见传媒
据文汇网报道,香港警方4日下午召开例行记者会。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表示,在3日的警方行动中,警方拘捕了30男5女合计35人,他们涉嫌干犯“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刑事毁坏”“藐视法庭”等罪行。警方在旺角警署外的驱散行动中,使用7发布袋弹,此外3日并无其他弹药使用纪录。
警方检获的部分列为“攻击性武器”的物品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在记者会上表示,对于何为“攻击性武器”,警方有明确清晰的法例去甄别,主要为三类物品:一是制造出来只能用来伤害他人的物品;二是物件经过改装后用来伤害他人的物品;三是被用来攻击他人的其他物品。李桂华呼吁市民,不要携带类似物品如弹叉等到公众地方,否则一旦被警方检获,将有机会干犯“藏有攻击性武器”等罪行。
被警方截停巴士属罪案现场 传媒采访或泄涉案者私隐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表示,警方案情资料显示,3日晚有暴徒在黄大仙站被破坏后,在黄大仙对出龙翔道一带设置路障,堵塞西行线。之后他们登上一架前往观塘方向的巴士,有意再度进行破坏。当晚9时许,警方收到热心市民报案,派出eu(冲锋队)截停这架巴士。有暴徒见到巴士被截停后慌忙逃逸,警方追缉200米后将暴徒擒获。初步调查后,有11名普通市民自行离开巴士。
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见传媒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补充表示,警方要求传媒离开巴士车厢,是适切措施,因为罪案现场不适宜进行采访,一方面警方要保护涉案人士的私隐,另一方面被捕人士有可能通过传媒直播向其他在逃人员通风报信。谢振中又提醒,示威活动中,记者若处于警方防线与示威者中间,会有一定的风险性,因为警方会在防线前作出驱散行动。他重申任何人不应在警方执勤时紧贴警务人员,甚至干扰警方执法行动。
太子站被捕者送院时清醒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回应,关于3日晚网上流传在港铁太子站有人被打至失去知觉、颈骨折断一事,他强调当事人在送上救护车时,一直有意识,能够回答问题。
李桂华指,当时为3日晚约11时,有人见到当事人戴头盔、护甲,在太子地铁站内涂鸦,警员到场将他拘捕。此人被捕时拒绝合作,警员将他锁上手铐。当时有自称救护人员提出协助,警员亦都容许。警方其后证实他亦被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通缉,涉嫌7月1日闯入立法会及逗留在会议厅。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补充,在救护车上,该男子能清楚将基本资料告知救护员,强调与坊间所说的「断颈」不符合。
对于警方被指阻止现场自称救护人员协助救治该被捕者,江永祥解释,被捕者安全及保安是重点,无从查证自称医护及急救人员的资格,万一救治期间会令被捕者伤势出现任何问题,医疗责任属谁,所以警员一般都会交由救护车内的救护员处理。
香港警方:3日拘35人,涉刑毁非法集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