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汇全媒体8月8日报道,为进一步保护港深两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共享消费信息、消保资源,香港消委会与深圳消委会今日在深圳举行《港深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协议》)签约仪式。
《协议》为消费者跨境维权提供了更加具体的途径,明确了消费者在香港、深圳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均可向香港或深圳消委会投诉。港深两地消费者组织将携手发挥各自优势,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消委会秘书长冯念文表示,因两地适用法律各不相同,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及提供相关消费的证据材料,包括购物凭证、合同、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