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公司发言人证实,该公司是在潮州八邑会馆聘请高级律师陈志明为代表律师之后,决定相应聘请高级律师文达星,为这起讼案进行辩护。自从义安公司入禀法院申请庭令要求潮州八邑会馆搬离潮州大厦之后,陈志明便代表会馆处理讼案。
义安公司与潮州八邑会馆针对翻新登路潮州大厦而引发的搬迁安排诉讼,进一步升级,双方各自安排高级律师进行辩护。
本周二(1月29日)在高庭举行的第三轮审前会议并无任何进展,高庭定3月间举行内堂审理,确切日期日后通知。
义安公司一名发言人过后证实说:“义安公司是在对方聘请高级律师陈志明为代表律师之后,决定相应聘请高级律师文达星。”文达星日前刚宣布,3月底将离开服务了37年的德尊律师事务所,自立门户。
据知,陈志明是潮州八邑会馆法律顾问,自从义安公司入禀法院申请庭令要求潮州八邑会馆搬离潮州大厦之后,他便代表会馆处理讼案。
对于聘请高级律师诉讼的费用,一名律师受询时指出,聘请知名高级律师打官司,牵涉的律师费数额不少。
他说:“这是因为顶尖高级律师出庭,酬劳相当高,如果案情复杂,审讯时间长,旷日持久,再加上高级律师通常会动用好几名律师当助手,连同案情调研和撰写宣誓书,酬劳很容易超过百万元,而败诉的一方很可能也需要承担对方高达三分之二的律师费用。”
义安公司原本计划于去年7月1日翻新拥有50多年历史的潮州大厦,前年6月底去信通知潮州八邑会馆搬迁,但双方一直无法对搬迁安排取得一致看法。
在双方谈判中,潮州八邑会馆以当年让出店屋和端蒙中学校舍地段供建设潮州大厦,以及翻新大厦是义安公司单方面进行的发展计划,表明日后有权回返新大厦设会所,而且大厦翻新期间会馆在外租赁临时会所办公等开销也应得补偿。
义安公司应允会馆回归,但表明要以大厦业主身份征收象征式租费。这一反建议不为潮州八邑会馆所接受。
义安公司在潮州八邑会馆回拒了董事会准备给予拨款1650万元协助购置会所的献议,以及发出律师信提出不能在会馆留在潮州大厦期间断绝水电供应的要求后,于去年12月7日入禀法院,要求高庭法官发出庭令,下令会馆搬离大厦,以便该公司展开大厦翻新工程。
据知,潮州八邑会馆董事会拒绝接受义安公司提出等同“补偿金”的拨款,是因为会馆一些董事认为拨款献议后来附带的条件太苛刻,无异是要放弃会馆与端蒙中学当年让地建潮州大厦所应具有的产权,而且违反了先辈要义安公司和会馆相互合作为潮人与潮社谋福利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