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廉政法庭已下令撤销控告商人海迷。迪查维斯的掠夺案。迪查维斯是前总统现任岷里拉市长伊斯沓拉的朋友和被指的傀儡。该掠夺案与40亿披索“扶西。维拉地”帐户有关系。
廉政法庭第4号分庭于10月11日的裁决中说,迪查维斯必须被宣判掠夺罪名不成立,因为检控方未能出示更多的证据证明可信理由的存在。
迪查维斯被指控帮助仍是总统的伊斯沓拉透过利润和佣金积累不义之财。
他声称拥有具争议性的扶西。维拉地帐户。据说伊斯沓拉把在政府服务保险署和社会保险署于1999年购买belle corporation股份时所取得的佣金存放在该帐户中。
伊斯沓拉在2007年9月被判掠夺罪名成立,但在一个月后获得特赦。伊斯沓拉也被指以扶西。维拉地的身份开设那些帐户。
在廉政法院否决了寻求撤销此掠夺案的动议后,迪查维斯向大理院提出了上诉。
他多年来一直躲避起诉,直至大理院于2016年12月7日裁定廉政法院判定存在可信理据控告被告掠夺时没有严重滥用自由裁量权为止。
廉政法院因此命令检察官提供巴斯瓜尔和阿礼惹诺的宣誓证词以及奥斯尔的撤回声明,但监察署律师未能提供前述文件,尽管由于证人无法出庭而多次延期审理。
检察方也坚持廉政法庭使用判决伊斯沓拉有罪的相同文件和证词证据作为证明存在控告迪查维斯之可信理据的证据。
可是,廉政法院说,这是违反该名商人在初步调查中质疑指控他的证据,并在法庭上与控方证人对质的宪法权利。
裁决说:“考虑到被告迪查维斯没有出席前总统伊斯沓拉案的审讯,他从来没有机会盘问过证人,因此,他不能被认为放弃过盘问他们的权利。”
在2001年向廉政法院控告迪查维斯掠夺之前,迪查维斯已经逃离了菲律宾。他在2010年才现身驳斥该控诉。
廉政法院又表示,它无权审判确认其他案件纪录的内容,即使这些案件已经在同一法院审理过或正在审理中。
廉政法院说:“作为诉讼当事人,请愿人有责任在法庭上妥善展示其所依据的证据,以证明其寻求的目的,而不是对法庭强加同样的义务。”
廉庭撤销对迪查维斯掠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