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2月起,12岁或以下的外籍孩童在申请我国长期居留准证时,必须先证明注射过白喉及麻疹疫苗。
卫生部昨天发布文告说,近年来,在外国出生的儿童人口中,没有或无法鉴定是否曾注射预防白喉(diphtheria)及麻疹(measles)疫苗的人数有上升趋势,因此决定收紧条例,规定将登记成为我国长期居民的儿童,事先提交相关疫苗注射证件。
卫生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2013年至2016年间,两岁的外籍儿童中,统称mmr(measles, mumps and rubella)的麻疹、腮腺炎、德国麻疹免疫覆盖率从59%跌至56%。dtp疫苗,即白喉(diphtheria)、破伤风(tetanus)、百日咳(pertussis)的覆盖率也从54%下滑至49%。
卫生部强调,疫苗能有效保护人们患上传染病,这对较易患上相关疾病的儿童尤其重要。一个拥有高疫苗注射率的人口也能形成“免疫群体”,防止年纪过小或因特定身体状况无法接受免疫的群众受到感染。
在新条例下,从明年2月1日起,申请获得眷属准证(dependant’s pass)、长期探访证(long-term visit pass)以及学生准证的12岁以下儿童,必须先向保健促进局提交曾接受白喉及麻疹疫苗的证件。
在申请上述准证时未达疫苗注射年龄者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在孩童来到新加坡后,跟进为其注射疫苗。已持有准证者在更新准证时,也须遵守新条例,提交曾注射过疫苗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