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父亲拒绝将卖屋钱分一半给自己,32岁男子竟攻击在睡梦中的老父,拳打脚踢之余还把他赶出门。老父不堪儿子粗暴对待,报警捉儿子。
案件发生在今年6月13日,被告黄恒升上个月承认蓄意伤害父亲和触犯个人保护令等三项控状,也承认辱骂公务员和动粗等五项控状。法官昨早判他坐牢五个月又六周。
被告案发时是一名游泳教练,和父亲黄通忠(72岁)住在盛港河谷弯组屋。
黄通忠持有法庭于2011年发出的个人保护令,制止被告对他使用家庭暴力。
今年6月12日晚上约7时,房屋经纪上门拿卖屋文件给黄通忠签名,当时被告在场,坚持要父亲分一半卖屋收益给他。
房屋经纪和被告走后,黄通忠拨电联络房屋经纪,要房屋经纪通知被告,卖屋收益全归他,不会分给被告。被告得知后很不高兴,怒气冲冲地回家。
被告在凌晨1时30分回到家时,黄通忠已经上床睡觉,他不由分说一拳打向父亲头部。黄通忠从睡梦中痛醒,挣扎起身,被告还不肯罢休,举脚朝父亲的胸口、左腿和右小腿踢了大约六到八次。黄通忠全程没反击,只用手挡住被告的拳头。
被告打了父亲一轮之后还意犹未尽,跟着拿起父亲放在床旁的手机丢向他,击中他的肩膀,过后更把他赶出门。
黄通忠有家归不得,只好到邻里警局报警,被告当天被捕。
事发后,黄通忠的后脑勺、胸口、左腿和右小腿红肿,医生诊断后证实他被打伤。
律师求情说,被告在案发期间面对压力,无法和家人相处,他也在第一时间认罪,因此请求轻判。
但控方认为,被告对父亲动粗是有预谋的。他趁年迈父亲睡觉时展开攻击,对准的又是身体最脆弱部位,也就是父亲的头部。看到父亲挣扎起身时,被告还用脚踢父亲。
除了打父亲,被告也曾于今年1月9日凌晨约1时,酒后辱骂陆路交通管理局稽查员纳奴玛南(32岁),踢坏对方的手机,并向他动粗。
控方说,被告有向公务员使用暴力的案底,此案涉及公众利益,而且纳奴玛南是执法人员,必须受到保护。(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