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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工作网专讯】网约车公司 grab 和 uber 因在审查其合并之前,违反了反垄断机构菲竞争委员会(pcc)采取的临时措施而被行政罚款1600万披索。
grab 和 uber 于2018年4月7日合并,grab 成为存活下来的企业。当局给予了 grab 45天来处理罚款。
在2018年10月11日发布的一项决议中,反垄断机构对 grab 和 uber 征收了400万披索的集体罚款, grab为800万,uber为400万披索。
菲竞争委员会主席 arsenio balisacan 说在一份声明中说:“这是对受到合并审查的各方进行合作并遵守委员会命令的公平提醒。选择性遵守增加了审查过程的负担,反过来又对公众产生了现实后果。”
他补充说:“我们敦促未来的交易遵守尽职调查。”
对 grab 和 uber 征收的400万集体罚款细分如下:从2018年4月7日至8月9日,未能分开运营的200万,而未能暂停 uber 在 grab 担任董事会席位为200万
该委员会还对 grab 罚款800万披索,细分如下:未能保持合并前的费率的200万披索;没有继续为乘客提供合并前的促销200万披索;没有为司机提供合并前的奖励的200万披索;和因未能保持合并前的服务质量的200万披索。
uber 因违反相同的违法行为各被罚款100万披索,或总计400万披索。
在双方未能通知反垄断机构之后,菲竞争委员会于4月3日开始对 grab-uber 合并进行了一次审查。
Grab 和 Uber 因企业合并被罚款1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