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给予房峰辉开除党籍处分 将房峰辉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案移送审查起诉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军委对中央军委原委员、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
经查,房峰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和军委十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涉嫌行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情节极为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影响极其恶劣。 房峰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军队形象,经中央军委研究并报党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房峰辉开除党籍处分。军事检察机关对房峰辉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给予房峰辉开除军籍处分,取消其上将军衔。
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张阳党籍 依纪依法追缴涉案财物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军委对中央军委原委员、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张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
经查,张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行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情节极为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张阳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品行低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最终以自杀方式企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严重损害党和军队事业,严重玷污军队政治工作和领导干部形象,经中央军委研究并报党中央批准,决定开除张阳党籍,依纪依法追缴涉案财物。
此前,中央军委已决定开除张阳军籍,取消其上将军衔。
房峰辉年初被查
新华社1月9日报道,日前,经党中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房峰辉(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原委员、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因涉嫌行贿、受贿犯罪,被移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房峰辉1951年出生,陕西咸阳人。他于1968年入伍,长期在新疆地区服役,历任排长、师作训科长、团参谋长、团长、师参谋长、新疆军区副参谋长、师长等职务,1999年晋升为第二十一集团军军长。
2003年,房峰辉出任广州军区参谋长,开始担任大军区副职。2007年6月,房峰辉上调北京军区担任司令员,首度出任大军区正职,年仅56岁,是“文革”结束后历任北京军区司令员就职时最年轻的一位,也是当时七大军区司令员中年纪最轻的一位。2012年10月,房峰辉被任命为总参谋长。2016年1月,房峰辉担任新组建的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
房峰辉被大众熟知,主要始于2009年,他担任国庆60周年阅兵总指挥。当时他任北京军区司令员,前后多次大庆的阅兵,总指挥都由北京军区司令担任,已经形成惯例。
房峰辉从团级参谋长一路成为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被形容为“老参谋”。
房峰辉、张阳被开除党籍军籍 取消上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