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总检察长卡利达请求大理院驳回律师巴马东对杜特地总统提出的责问职权令请愿。
卡利达在最近向大理院提出的回覆中说,针对责问职权令案欠缺理据。
巴马东在其请愿中说,杜特地总统并没有资格担任总统,因为他提交的2016年参选证明书无效。
巴马东称杜特地是一名“篡位者”,他指出,杜特地总统撤回自己竞选纳卯市长的参选证明书,之后再提出竞选总统的参选证明书,法律是不允许这种行为。
巴马东说:“根据法律,撤回竞选某一职位的参选证明书的候选人不能在此后提交竞选另一职位的参选证明书。”
巴马东告诉大理院,杜特地欠缺以任何身份代表政府的宪法授权,因为他是很晚才提交其参选证明书,而且选举署全体专员从来没有批准其参选证明书。
可是,卡利达称巴马东的行为是“滋扰请愿”,包含“不实指控”。
他也促请大理院对巴马东采取行动,因为他“贬低了程序规则”。
他补充,在不影响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诉讼的情况下,巴马东也可能要为间接蔑视承担责任。
在2016年,杜特地总统是民主菲律宾力量党党员迪纽的“替代候选人”。
选举署全体专员在2015年12月接受了杜特地的参选证明书,作为前内政部副部长迪纽的替代候选人。
卡利达说:“选举署的决议确认杜特地总统的参选人证明书有效,而该决议已成局,不能再被推翻。”
他补充:“关于杜特地总提交其参选人证明书之过程的争议,选举署的立场是毫无疑问地赞成其有效性。声称被告杜特地总统提交其参选人证明书的过程违法是误导的,而且显然是没有根据的。”
总检察长也强调,选举署有权根据1987年宪法第9-a条和第9-c条的第3节制定自己的规则。
卡利达说:“杜特地总统的参选人证明书是通过第10028号决议,获选举署承认及接纳。虽然曾有4宗请愿是挑战杜特地总统的资格,但这些请愿都被选举署的2016年2月3日决议驳回了。”
他补充,虽然在杜特地总统胜出总统选举时,选举署尚未公布最终的决议,但这不妨碍杜特地总统作为一名正式总统候选人的身份,因为没有关于取消其资格的任何宣布。
此外,卡利达指出,杜特地总统是以压倒性的票差击败其竞争对手,因此,此结果是不可再被改动的。
总检察长促大理院驳回 对总统责问职权令请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