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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工作网专讯】在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各监狱管理局(bjmp)共释放了3,624名毒品犯罪者。
通过最高法院授权的辩诉协议框架使这一释放成为可能。
监狱管理局总监塔帕岩(deogracias tapayan)周一(13日)发表声明说:“虽然我们完全支持国家政府在反毒品方面的努力,但我们只是按照法院的命令行事,因此,我们释放了这些人。”
然而,监狱管理局澄清说,囚犯或者被剥夺自由者, 只有在高院的新裁决下,即被捕时只携带少量沙雾、大麻和其他毒品,才被允许释放。
该机构还表示,每个案件都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
监狱管理局说:“根据简化的辩诉框架,被告和刑事案件中的检察官在法院批准的情况下,制定了相互合理的案件处理方式。”
根据高院的框架,违反第9165号共和国法令第11节或2002年的综合危险药物法案的人士,其中查货的沙雾,鸦片,吗啡,海洛因和可卡因的数量为5克,大麻为300克,可以选择以违反第12节的方式进行辩诉。
与违反第11节相比,违反第12节的处罚在监禁和罚款方面要轻得多。
监狱管理局表示,在释放的剥夺自由者的所有区域办事处中,最多的是来自国都区,有821人,其次是中吕宋区671人和卡拉巴松行政区(calabarzon)618人。
2018年第二季度 全国监狱共释放3624名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