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8月9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深水埗发生盗款近千万元“夹带私逃”案件,一名从事博彩业的澳门男子,前日派员工到长沙湾道一间找换店提取约900万元港币,有人取得巨款後去如黄鹤,事主一直无法与其员工联络,怀疑被人“起尾注”,最後报警求助。警方经初步调查後,列作盗窃案处理,案中暂时无人被捕。
找换店提巨款後下落不明
据悉,案中男事主姓朱(46岁),为澳门居民,报称在澳门赌厅当博彩中介,主要负责开拓赌厅客源,并从中赚取佣金;怀疑卷款失踪男员工姓吴(约50岁),目前仍然下落不明。
消息称,前日姓朱男事主派出姓吴员工来港,并到深水埗长沙湾道一间找换店提取900万元港币现金,但有人取得巨款後不知所终,其手机无法打通,朱一直未能与吴取得联络。
直至前日,男事主亲自到涉事找换店了解相关经过後,终证实该笔巨款已被人提走,遂於同日下午约4时,在深水埗汝州街近桂林街交界向巡逻警员报案。
警查出入境纪录追缉疑人
警方接报後,先由警员带同男事主再到找换店蒐证,并翻查“天眼”片段後,将案件暂列盗窃处理,深水埗重案组随即接手跟进,正翻查入境处出入境纪录,并追查涉案人士的行踪。
找换店业界人士表示,提取如此大额汇款比较罕见,一般找换店如要处理,会先做好一份提款文件,让双方签署作证,因找换店方面亦担心是“黑钱”,并会相约时间交收,提早往银行提取现金,才交给客人。而一般较小店舖不会处理如此大额现金,即使会做,亦会找一银行户口代为转帐或用汇票,极少会将900万元现金交给顾客。
有律师表示,事件中有人取款後失踪,怀疑违反诚信,警方一般会先循盗窃案方向调查,向身边人查问其下落。根据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9条,若有人不诚实地挪占属於他人的财物,意图永久夺去他人的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任何人犯下盗窃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