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8月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中华基督教会协和小学入学叩门面试题目外泄案,4名女教师前年被裁定无罪,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昨驳回上诉,维持无罪裁决。法官在判词中指4人的行为完全不恰当,应受到谴责,但未足以构成被控告的“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又指该控罪的法律基础经常受争议。
4名教师分为协和的曾咏珊、黄佩雯及郑嘉仪,以及另一小学的余玲菊,4人昨均无到庭。她们被指在2014年透过手机短讯及电邮,将入学面试试题传送给多名朋友及学生家长,前年在裁判法院被裁定“不诚实取用电脑罪”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诉。
暂委法官彭中屏在判词中提到,近年很多不当行为一旦涉及智能电话,就会以“不诚实取用电脑罪”起诉,但有关法律基础经常受争议,法官会参考终院案例,指现行法例不会惩罚所有未经授权取用电脑的行为,只会针对未获授权及不诚实取得资讯的行为。
就今次控方争拗一个人可以有无限方法取用电脑,“未经授权截取资讯”只是其中一个,法官表示如果说法成立,会引来荒诞後果。
官:“取用”“使用”两罪有别
彭官举例称,如两人面对面,或用固网电话商讨犯罪计划,最後放弃行动,理论上不会被起诉。但如果他们使用智能电话,以电话会议方式去商讨,就会触犯“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法官强调不诚实“取用电脑”,与不诚实“使用电脑”两者有分别,数名被告在案中使用自己的智能电话及电脑,不涉及“未经授权截取资讯”,所以不足以证明她们有“犯罪行为”。
法官表示虽然原审裁判官对4名被告很宽容,但裁决不可以说是错误,所以驳回律政司上诉,维持4人无罪裁决。
彭官又指,4名被告的行为即使最後没有构成任何刑事罪行,但这些行为毫无疑问应受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