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8月3日电 中国国务院3日公布取消11项行政许可,其中包括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另有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国务院最新规定,取消相关审批後,内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後需加强事中事後监管,包括在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
香港立法会第一大政团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回应中通社记者查询时表示,这项措施令港人可如内地居民般自由选择职业,也可避免令内地企业因手续繁复而拒绝招聘香港人。民建联非常欢迎和感谢中央政府对香港市民福祉的关心,相信可吸引更多港人到内地寻找更大和更佳的发展机会。
李慧琼又指,期望中央政府能针对香港市民的诉求,在生活、就业、教育、创业、医疗和养老等方面,推出更多便利措施,让更多香港市民受惠。
据了解,内地2005年发布《关於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需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定境外(包括台港澳)人士在中国工作,实行就业许可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聘用境外(包括台港澳)人士在内地工作,均要办理就业证等相关手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