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8月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关爱基金昨日公布,将於今年10月开展“为低收入家庭护老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第三期及“为低收入的残疾人士照顾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第二期。两项试验计划均由社署推行,旨在向低收入家庭护老者/残疾人士照顾者发放生活津贴,以补贴其生活开支,并让有长期护理需要的长者或残疾人士可得到更适切的照顾及继续在熟悉的社区生活。
为低收入家庭护老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於2014年6月首次推出,并於2016年10月推出第二期。试验计划第三期为期两年,将增加2,000个受惠名额至6,000个。
受照顾的长者须居於香港及经社署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评为身体机能有中度或严重缺损,并於去年11月30日或之前已在中央轮候册轮候资助长期护理服务。
受惠护老者亦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为受照顾的长者每月提供不少於80小时的照顾时数(如照顾多於一名长者,则合共不少於120小时),且并无领取综援、长者生活津贴;及每月家庭入息不多於全港相关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75%(资产并不计算在内)等。
至於为低收入的残疾人士照顾者提供生活津贴试验计划则於2016年10月首次推出,试验计划第二期为期两年,受惠名额增加500个,令两期试验计划的受惠名额总数增至2,500个。
受惠照顾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受照顾的残疾人士须居於香港及於今年3月31日或之前正轮候社署任何一项指定的康复服务、教育局的特殊学校寄宿服务或医院管理局的疗养服务;照顾者并无领取综援、长者生活津贴;及其每月家庭入息不多於全港相关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75%,(资产并不计算在内)等。
符合资格的护老者或残疾人士照顾者每月可获发放2,400元的生活津贴;如他同时照顾超过一名长者或残疾人士,每月最多可获发放4,800元津贴。
津贴期最早於今年10月开始,至2020年9月。
申请须10月31日或之前交表
社署昨日开始发信予有关长者/残疾人士,邀请其护老者/照顾者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於10月31日或之前,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所需文件邮寄或交回社署关爱基金组。
社署完成审批後,会发信通知申请人其申请结果;现仍受惠於两项试验计划的护老者/残疾人士照顾者毋须重新提交申请,社署将另行发信通知有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