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落古楼老洋房倾斜,屋主指是毗邻公寓施工造成,要求公寓发展商支付把老洋房“扶正”的工程费用,并补偿因房子倾斜造成的不适感,索赔额约245万元,但被最高法院上诉庭驳回。
上诉庭昨天发表判词维持高庭原判,即发展商只须赔偿洋房内部整修费用,估计达66万余元。不过,上诉庭也谕令发展商多赔偿约7万元,补偿洋房住户在房子完成内部装修前生活上承受的损失,以及更换洋房房门费用。
位于直落古楼罗弄k的这栋三层独立式洋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这栋老房子拥有一段具纪念价值的过去。从事建筑业的已故屋主林连杰,当年细心设计及挑选建筑材料,花上三年时间建成房子,希望为后代留下具有意义的遗产。至今,市值约790万元的洋房仍是林家聚会的地点。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2009年4月左右,房子开始出现裂痕、砖块爆破、排水沟盖弯曲和断裂等问题。林家也发现,洋房铁门会自动关上、屋内积水,因此怀疑洋房已倾斜,而且是毗邻公寓佳乐园(the amery)的施工工程造成的。
林连杰的儿子林煌友(60岁,公司董事)和母亲以屋主遗产管理人身份,在2014年为洋房的损毁入禀高庭,起诉公寓发展商森联—koru bena联营疏忽和造成骚扰。林煌友的母亲在诉讼展开后去世。
诉方的索赔要求包括由对方支付把洋房“扶正”的工程费用,以及支付林家在洋房强化基础进行期间暂居他处的租金等。
公寓发展商同意负责赔偿,但诉辩双方对解决洋房倾斜的方案有歧见。诉方要求进行完全把洋房“反斜为正”的基础强化工程,费用约229万元,但被辩方批评价格离谱。
由大法官梅达顺、潘文龙法官和朱迪柏拉卡斯法官组成的三司认为,就工程选项与费用的问题,高庭之前的裁决正确,倾斜洋房并非危楼,其结构安全,因此无需展开强化基础工程。
根据高庭法官现场视察,洋房外观看不出倾斜问题,只有房子内部几处,尤其是客厅倾斜情况比较明显。
因此,三司同意比较便宜和小规模的视觉改善工程足以解决问题,发展商应赔偿此工程耗资的费用,估计达66万5094元。
诉方也提出,住在倾斜的洋房中让人感到恐惧不安,发展商应补偿住户日后在这方面蒙受的损失,对此要求索赔15万元。
但三司认为,让起诉人感到困扰的是房子感觉倾斜,而非具体倾斜度;加上在进行视觉改善工程后,“感觉倾斜”的问题也会获得解决,因此把生活损失赔偿定为5万元。另外,辩方也须支付诉方更换房门所花费的1万8620元,以及约1万6000元的讼费。(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