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1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一名蔡姓男子去年初提供过量的摇头丸给张姓女友施用,导致中毒休克死亡。台北地方法院7月1日依违反药事法,转让禁药致人於死罪判9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蔡姓男子2016年12月底在租屋处多次提供摇头丸、毒品咖啡包给张施用,另张去年1月1日晚间出门,直到隔天清晨才返家,没有充足睡眠和饮食,蔡仍持续每两小时让张施用摇头丸,总共吃了5颗。
张眼神涣散、身体发抖,随後抽搐、全身无力,最终失去意识。蔡为规避刑责,没有将张立即送医,只拿毛巾和牙膏让张紧咬,再灌食牛奶和蚬精,希望让张催吐,张最後中毒身亡。
蔡见女友死亡也不报警,反而外出购买饮料,再回住处吞摇头丸和K他命,直到他前女友到租屋处查看,发现他意识不清,且张赤裸地趴在浴室内,赶紧报案。
蔡虽然坦承提供毒品给女友施用,但否认犯行,辩称“我和女友发生性行为要用药助兴”,没有预料女友会死,且发现女友断气之後,他感到崩溃,想要和女友一起死,才下楼买可乐、菸和口香糖,想配毒品冲药效自杀。
蔡的前女友作证指出,她当日晚间打电话给蔡,听到蔡声音很虚弱地说“我快死掉了”,她赶抵蔡的租屋处,发现蔡鼻子有白色粉末瘫坐在地上,在浴室发现张头部有血趴在地上,她过去拍打张,却发现张已经有紫色屍斑。
法官认为,蔡明知摇头丸等毒品有高度毒害和危险性,过量可能会致命,且蔡知道女友整夜外出工作没有休息,竟为助兴提神,接连让张施用摇头丸,且张死亡时才23岁,蔡也未和张的父亲达成和解,除了丧葬费用外,未支付任何赔偿,依违反药事法判9年徒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