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21日电 香港司法机构21日宣布,7月19日起,到法庭旁听的人士,不可以在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律程序中,在法庭内使用移动电话,或任何有摄影或录影功能的器材。
公众必须在庭内完全关掉有关器材,并放在袋中,如果没有合适的袋,法庭会提供。所有法庭使用者进入法庭时,随身物品都会搜查,以确保遵守有关规定。与讼各方、法律代表、执法部门人员及於法庭内指定范围旁听的传媒将获得豁免。
司法机构发言人表示,陪审制度是执行司法工作重要一环,必须确保陪审员不受任何干预、压力所影响。在适当情况下,法庭可在没有陪审团的个别研讯中施加类似限制。在不抵触可适用的法律及法院大楼规则的情况下,有关限制不影响法庭使用者在任何时间於法院大楼的其他公众地方合法使用移动电话的自由。
法庭也会在显眼处张贴通告及标示,并在法庭入口作出提醒,在有需要时会增派保安员监察情况。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对新指引表示欢迎,认为新安排可以确保审讯过程不受干预,并向公众释出讯息,提醒市民不应在法庭内使用相关器材,安排不会对公众造成不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