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狱署证实,林岭恒在入狱整整一年之后,已于今年4月21日获释。一般上,囚犯如果在狱中行为良好,刑期可缩短三分之一。这或许是林岭恒提早获释的原因,否则他得到今年9月才刑满。
城市丰收教会公款失信案六名被告之一的林岭恒,虽不符合居家宵禁计划资格,但他已在两个月前出狱,是继陈绍云之后第二个获释的被告人。
林岭恒(50岁)因和创会牧师康希(53岁)及另外四人,共谋挪用城市丰收教会千万元公款,结果所有六人被判坐牢七个月至三年半。
林岭恒的刑期为一年半,他去年4月21日和其中四名被告一起开始服刑。前教会基金经理周英汉(58岁)是当时唯一推迟入狱的被告。
监狱署前天向《联合早报》证实,林岭恒在入狱整整一年之后,已于今年4月21日获释。一般上,囚犯如果在狱中行为良好,刑期可缩短三分之一。这或许是林岭恒提早获释的原因,否则他得到今年9月才刑满。
林岭恒6月13日在面簿上载了一张他和妻子的合照。本报通过面簿私讯尝试联系他,但他没有回复。
今年2月确认六名被告的刑罚当天,林岭恒的律师曾向媒体透露他已致函监狱署,为他的当事人申请居家宵禁计划。
居家宵禁计划允许囚犯在家完成剩余的刑期,但必须戴着电子追踪器和遵守宵禁,以及符合一些条件。
据监狱署说,林岭恒不适合“居家宵禁计划”(home detention scheme),但它没补充说明理由。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今年3月在国会上答复询问时,曾质疑康希等人符合居家宵禁计划的条件。他说:“我们有一套政策(指居家宵禁计划),若监狱总监按照这个政策,那些因城市丰收案被治罪的被告将不符合在家服刑的条件”。
然而,他提到监狱总监有最终的酌情权。
林岭恒是继教会前财务经理陈绍云(42岁)去年9月获释后,第二个出狱的被告。
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协会,已在两个月前开除黄玉音和林岭恒的会籍。
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singapore chartered accountants)在网站宣布,纪律委员会以黄玉音和林岭恒违反协会规章为由,将这两名原本从事财务行业的专业人士除名。
纪律委员会认为,黄玉音共谋失信教会公款和协助做假账,林岭恒串通挪用教会公款,行为违反了协会的规章。此外,他们也被令各支付1350元抵消协会调查和纪律聆讯的费用。
失去新加坡特许会计师协会会籍者,不得使用“新加坡特许会计师”的名衔。
林岭恒、康希、陈一平牧师(44岁)、周英汉及传教计划执行员黄玉音(40岁),在2007年至2009年以教会认购两家公司总值2400万元的债券为幌子,挪用建堂基金为康希的妻子何耀珊(47岁)制作英语专辑。
陈一平、周英汉、黄玉音及陈绍云为了掩饰上述罪行,再挪用2660万元公款制造债券被赎回的假象,并在过程中做假账欺骗审计师。
国家法院在2015年判所有六人严重失信等罪名都成立,对他们施加21个月至八年监禁,以康希的最重。然而,高庭在去年4月以二对一少数服从多数的裁决,判六人行为不构成严重失信,把他们的罪名改为一般失信罪,刑期也相应减短成七个月至三年半。
林岭恒原本被判三年监禁,但刑期在他上诉后减至一年半。
最高法院上诉庭过后审理控方提交的法律问题后,在今年2月确认高庭的裁决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