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7月,安徽阜南县委原书记殷光立在出狱11年后,因涉嫌受贿等犯罪再度被逮捕。在这起案件中,他“二进宫”的原因绝非“漏罪”被追诉,而是实实在在地“再犯”。
据澎湃新闻报道,2001年5月,殷光立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入狱服刑5年后,殷光立于2006年办理了假释,然后进入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系统,先后担任过安徽龙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龙亢农场常务副场长、安徽农服副总经理等职务。因为在任职期间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所以他再次被批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一个“再犯”的典型是原北仑公路管理段养护中心主任顾百敏。据《都市快报》报道,2006年4月,北仑法院认定顾百敏犯单位受贿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神奇”的是,在该岗位上落马的顾百敏,两年后官复原职,2008年至2012年期间,他依然担任北仑公路管理段养护中心主任。而2013年临近退休之时,顾百敏再次落马,因受贿被北仑检察院立案调查。最终,北仑法院判处顾百敏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此外,《今日早报》曾报道说,杭州滨江区国土分局地籍科负责人钱某2015年因受贿被杭州市中院二审判处5年2个月。让人惊讶的是,杭州市中院在审理中发现,钱某早在2001年就因受贿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但钱某所在单位2004年重新聘钱某为事业编制人员,2007年又让钱某负责地籍科工作,因此钱某有机会再次收受贿赂。
钟维顺罩黑店“二进宫”
据《信息时报》报道,原珠海市工商局局长钟维顺曾因受贿罪在200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因在狱中表现不错2009年提前出狱。出狱后,他进入一个卖旅游商品的黑店,以每月3000元的薪酬做“顾问”,利用自己在珠海市工商局任局长期间的关系网,在黑店与官员间穿针引线,并将执法部门的动向第一时间通报给违法者。
2012年珠海多个部门联合对这家“黑店”彻查,钟维顺等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严格执法莫给贪官“再犯”之机
因“漏罪”而导致出狱贪官被追诉,这其实是一种正常的法律程序,因此对于这种情况的贪官“二进宫”我们不必大惊小怪。
但是,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以,安徽阜南县委原书记殷光立、北仑公路管理段养护中心主任顾百敏、杭州滨江区国土分局地籍科负责人钱某再犯受贿罪的原因,显然是因为相关单位在用人中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至于贪官出狱后“二进宫”是因为行贿、非法经营等其他罪名,那或许只能说明他们在服刑期间没有认真地静思己过,没有真正学会去做一个守法公民。